山东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与近亲属共济使用 发布时间:2020-04-13 17:06 来源:规划财务部医疗保险办公室 作者:于红 摄影:于红 分享到: 山东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与近亲属共用,可支付近亲属(配偶、子女、本人的父母、配偶的父母,下同)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,近亲属住院期间个人负担费用,本人及近亲属健康检查费用,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。具体办理步骤详见附件。 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